在上文(红湃品牌命名第一性原理:听觉传播)中谈到基于听觉传播的原则,在实际品牌命名过程中,我们需要规避一些显而易见的坑,我总结为“三个不要”。
1、不要:用生僻词
生僻词、以及容易念错的词,转述成本会极高,甚至会直接切断顾客传播你的可能。
我见过最离谱的品牌名是“犇鱻羴”,相信这样的场景你经常遇到过:
“有家店的菜很好吃哎~”
“哪一家?”
“就是那个… 名字是三个牛开头的那个”
“那个字怎么念啊”
“我查一下… ”
“算了算了,我还是回去吃好了!”
同是餐饮界的西贝莜面村、大龍焱火锅。虽说他们都很成功,但是为了请全国人民识字也花了多少隐性的冤枉钱。
作为一个新品牌,不能去做“教顾客识字”的事。名字是用来叫的,不是拿来验证客户的文化程度的。
2、不要:自己造词
很多老板很看重名字背后的意义,通常他们会把个人最喜欢字拧出来,相互组合造词。最终生产出了大量傻傻分不清的品牌名。
比如保险行业,火山曾服务保险客户时,做过一次高频词的统计:安、华、信、联、国、泰等词重复出现次数都在10次以上,其中“安”字最夸张,有高达30家企业在用。
如果在同一个行业某些字重复出现次数过多,就容易听觉混淆。本来保险企业之间产品就很同质,从名字看大家就更雷同了。
除了过度追求词语的延伸意义外,我们还有一个习惯:喜欢用英文的直译词。
这要放以往,还是能抓住部分消费者崇洋媚外的心理,因为它看起来像国外品牌,有国际范;然而现在国货崛起、民族越来越自信,再这样取名字就没必要了。
英文直译出来的品牌名称一般都很难记忆,比如Airbnb翻译为“爱彼迎”。中国人的习惯语法里并不存在这样的组合,自然就记、说、写都很难了。
公司旁边有个楼盘叫“纯水岸”,听着就像是住在湖畔边(确实也是),另一个“圣莫丽斯”,听着很洋气。
在电脑屏幕前看,我们会觉得这两个小区名字都很好,挺高端。但是如果把它们还原到日常生活,就不一样了。
“今天去我家吃饭啊”
“好啊,你住哪个小区?”
“圣莫丽斯”
“哪个‘丽’?哪个‘斯’?算了,你还是发微信定位给我吧。”
Coca Cola最开始进入中国时的翻译名字是:蝌蝌啃蜡。这个怪异的名字,让其在中国销量难以提升。于是开始对外征求新名字,后来一个在英国留学的中国人给他们取名“可口可乐”。这个名字,改变了Coca Cola在中国的命运,说它值10亿美金都不嫌多。
国外很多大品牌的中文翻译,虽然已深入人心(比如:耐克、阿迪达斯、肯德基 … ),但从听觉传播的的角度看来都不算及格。你熟悉它,是因为它持续了好几十年的高频曝光。
总之记住一句铁律:不要自己造词,要用常用词。
3、不要:用谐音字
我们在使用常用词命名时,可能会遇到一个问题:商标注册难以通过。
于是,我们自然想到一个办法:把其中的某个文字换一下,换成一个谐音字。比如“罗辑思维”、“黄太吉”。
这是一条不错的命名思路,但同样是不利于听觉传播的:听的时候记住了,搜索的时候肯定出错。所以很多时候,这更多的是为了能注册,退而求其次的做法,能避免则尽量要避免。
再重复一下,听觉传播名字的“三个不要”:不要用生僻词、不要自己造词、尽量不要用谐音字。
说到这里,多啰嗦一下:谈品牌命名可能离很多人有点远,不是每个人都需要去创业的。不过大部分都会为人父母,都有机会给自己小孩取名字。
取人名与取品牌名的原理完全相通,一定要符合“听觉传播”的原则。学生时代会被老师点名答题,名字如果不好叫,被点到的频率就会低,学习成绩会受直接影响;职场中你需要不断做自我介绍,名字说了别人记不住,不利于建立个人品牌建立。